依法规划下,西湖华丽变身
为了西湖申遗,近日,一份《西湖东岸城市景观提升工程——西湖申遗之城市景观规划》摆在了杭州市民面前。西湖三面是山,一面临城。经过多年的综合保护,西湖另外三面的景观已经很不错,但东岸轮廓线还比较混乱,与西湖的景观极不相称。 这次提升工程的城市景观规划将会向全球公开招标,邀请国内外一流高手来出谋划策。在规划招标完成后,争取明年下半年正式对西湖东岸城市轮廓线开始整治。 省委常委、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强调,本次整治不是要重建西湖东岸城市建筑,而是维持现有西湖“三面云山一面城”的格局,以适度开发实现真正的保护,最终为西湖申遗加分。 本报记者特地走访了有关部门和专家,探究西湖在依法规划下越来越美丽且将更美丽的变身之路。
高楼低头
地铁改道 2001年之前,西湖风景区的面积逐年缩小。景区农民纷纷以各种名义大量扩建房屋;一些政府部门和单位借各种理由将自己的办公楼、写字楼、宿舍楼硬塞进西湖景区;一些商人以各种借口取得土地,在景区内开发房地产,西湖及周边地区大量宝贵的公共资源,一度被一些单位、个人占有。据统计,1998年至2001年,西湖景区内的建筑总量平均每年新增13.8万平方米,景区城市化倾向日益突出。 2002年起,杭州市开始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工程,对西湖景区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整治,其中不乏一些引人注目的大动作。 钱江新城的市民中心原来计划要建300米高,结果模拟效果发现,从西湖望去,市民中心高高耸立,非常突兀。于是市民中心的高度从300米降到200米,最后又“砍”到了120米。 在滨江的新城建设中,欲设计一高楼。在能见度好的时候,从西湖一眼望去,仿佛在吴山上立起了一座保俶塔。最后,这幢高楼被削去了60多米。 原浙大湖滨校区拆掉之后,该地块曾规划建造一座85米高楼,但其对西湖景观影响的争论不绝,杭州最后让它“降”到了56米。 杭州地铁轨道交通2号线西北段原计划走庆春路、白沙路和保俶路、天目山路,后来经过反复论证,认为这条线路可能会对西湖景观和环境造成影响,最后改道。 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工程后,杭州市在西湖景区累计拆除违法、有碍观瞻和无保留价值的建筑53万余平方米,共拆迁住户、单位2600多家,减少景区人口7300多人;新增公共绿地110余公顷,恢复水面95.5公顷;完成了西湖疏浚工程以及引配水工程,使西湖平均水深由疏浚前的1.65米增加到2.5米;西湖的年配水量达1.2亿立方米,水质得到极大改善,透明度从以前的50厘米提高到73厘米。共恢复、整治100余处景区(点),与历代形成的西湖新老十景、钱塘十景、西湖十八景、杭州二十四景、西湖百景等相映成辉,使西湖的景点格局和分布更为完善。 如今,“一湖两塔三岛三堤”的西湖全景重返人间,“东热南旺西幽北雅中靓”的西湖新格局基本形成。
依法规划
严格执法 2005年9月1日,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》(2002-2020年)由国家建设部正式批复同意。这是西湖风景名胜区历史上首部正式获得国家批准的总体规划,对西湖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和深远的意义。 规划明确规定,自规划批准实施之日起,景区内不得新建、改建城居型居住建筑,拆除居住区内现有有碍风景的建筑,保留的建筑要进行立面整治,使其风貌与风景名胜相协调,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搬迁。景区内尚有企事业单位、医疗休养类、院校类等建筑,与风景名胜无关的,应积极创造条件搬迁。通过实施西湖风景名胜区综合保护整治工程,在近期以集中行动的手段实施综合保护整治,大量缩减其建筑总量。 据西湖景区管委会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,除了规划外,目前西湖景区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是2004年6月16日起实施的《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》。 对于景区内的违章建筑,景区管委会将有计划有步骤地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拆除。对景区新建项目则将进行严格的规划审批。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:“符合风景区规划要求,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超过三千平方米的重大建设项目……必须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……符合风景区规划要求的其他项目……向社会公示……”在这样的法规构建下,一些建筑项目将被有效阻挡。
杭州西湖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、资深报人 俞柏鸿
依法规划是重中之重 西湖是杭州的“根”与“魂”,是杭州七百万市民的“金饭碗”。申遗使西湖被放到了世界和历史一横一纵的坐标上,世界瞩目,市民欣喜。 回眸西湖的开发与保护史,我认为,依法规划是当前西湖申遗的重中之重,如对西湖景区周边建筑的高度进行依法限制等等。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,西湖景区内许多如今被公认为具破坏性的建筑和设施,在当年几乎都是打着开发、建设、保护和发展的旗号动工的。事前缺乏依法规划,事后木已成舟、追悔莫及。其中,最让人印象深刻的莫过于“西湖第一高楼”。 去年11月,“在原浙大湖滨校区旧址上,9个月前刚炸掉75米高楼,却又要新建一幢85米超级高楼”的消息,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响。 当时,我从媒体上看到规划部门“这幢待建高楼尚未通过审批,之所以提前公开方案,是为了测试民意”的解释,感到难以置信。如此重大的一个项目既然没有经过审批,为何要公之于众?如果市民一时疏忽未作出反应,相关部门和企业岂不是有可能会偷偷上马? 表达民意,情况紧急。我当即与浙江电视台的有关栏目负责人进行磋商,得到了大力支持。该台以最快的速度录制播出了一期题为“西湖第一高楼漠视西湖总体规划”的谈话节目。在节目中,我着力阐述了自己的观点:“西湖第一高楼”所在的湖滨地区从八十年代起,总体保护规划就很明确,就是要依法保护好西湖“三面云山一面城”、“城湖合璧”的城市景观,要求严格控制周边建筑的高度和体量。所以,拟新建的“西湖第一高楼”方案是不符合法定规划的。 节目播出后,反响强烈。许多市民朋友给我打电话发短信表示支持。原浙江法制报社长王建新看完节目即给我发来“杭州人民会永远记住你”的短信,令我十分感动。几天后,我经过充分的调研,给杭州市的有关领导写了一封建议信:“西湖第一高楼”应该符合西湖整体规划。 前些天,当看到报道说,杭州市决定将85米“西湖第一高楼”下调至56米,我感觉非常兴奋,这说明杭州市不仅尊重民意,更尊重西湖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和科学性。 今天,西湖申遗已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望,西湖综合保护工程也深得海内外的好评,但在依法规划方面,还有很多工作要做。如:西湖景区最多能有多少建筑总量?西湖景区可以有多少常住人口?这些都还没有明确下来。但我有理由相信,依法规划下的西湖会更美丽,杭州人民也会有能力、有智慧保住西湖这份美丽。
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
尹昌平 规划法就在西湖“上面”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》自1990年4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,但在老百姓的心目中,城市规划只是设计院和专家的事情,老百姓对城市规划的投入参与力度比较低。当群众反映问题时,往往是规划已经出现了状况。所以说,要切实做到依法规划,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提高规划法在人们心目中的位置。 这个“人们”应分为两大类。一类以领导层、开发商、建造者为代表;另一类则以普通市民、农民、居民为代表。 前者作为决策者和实施者,应主动听取人民群众和专家的意见,不可盲目动手,规划要完整全面,并有超前意识。雷峰塔重建的时候,规划部门在报纸上刊登了问卷调查;将区块规划模型放在规划局大厅,供老百姓观看、提建议,这样的做法就非常有利于城市建设的全民参与,使规划更具科学性和开放性。 而对于后者而言,应提高对城市规划的参与意识,主动参与城市规划,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,同时,不要放弃规划法赋予的监督权。如果人们对每一起违反规划的行为都给予高度关注,无疑是将违规行为放在了聚光灯下。到时候,即使某些人想玩一些“猫腻”,也绝无可能。 |